金匮要略心典
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
人禀阴阳五行之常。而其生其长。则实由风与气。盖非八风。则无以动荡而协和。非六气。则无以变易而长养。然有正气。即有客气。有和风。即有邪风。其生物害物。并出一机。如浮舟覆舟。总为一水。故得其和则为正气。失其和即为客气。得其正则为和风。失其正即为邪风。其生物有力。则其害物亦有力。所以中人多死。然风有轻重。病有浅深。约而言之。不越三条。一者邪从经络入脏腑而深。
为内所因。二者邪在四肢九窍皮肤沿流血脉而浅。为外所因。三者病从王法房室金刃虫兽而生。为不内外因。所谓病之由也。人于此慎养。不令邪风异气干忤经络。则无病。适入经络。未入脏腑。可汗吐或和解而愈。所谓医治之也。此应前内因一段。若风气外侵四肢。将及九窍。即吐纳导引以行其气。针灸膏摩以逐其邪。则重滞通快。而闭塞无由。此应前外因一段。更能不犯王法禽兽。则形体不伤。又虽有房室而不令竭乏。则精神不敝。此应前房室一段。腠理云者。谓凡病纠缠于身。不止经络血脉。势必充溢腠理。故必慎之使无由入。腠者。三焦与骨节相贯之处。此神气所往来。故曰元真通会。理者。合皮肤脏腑。内外皆有其理。细而不紊。故曰文理。仲景此论。以风气中人为主。故以经络入脏腑者。为深为内。自皮肤流血脉者。为浅为外。若房室金刃虫兽所伤。则非客气邪风中人之比。
与经络脏腑。无相干涉者。为不内外因也。(节徐氏)
按、陈无择三因方。以六淫邪气所触为外因。
五脏情志所感为内因。饮食房室跌扑金刃所伤。为不内外因。盖仲景之论。以客气邪风为主。故不从内伤外感为内外。而以经络脏腑为内外。如徐氏所云是也。无择合天人表里立论。故以病从外来者为外因。从内生者为内因。其不从邪气情志所生者。为不内外因。亦最明晰。虽与仲景并传可也。
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
腹中痛。苦冷者死。鼻头色微黑者。有水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时者死。
其目正圆者痉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
此气色之辨。所谓望而知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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