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明理论

往来寒热属半表半里之证。邪居表多则多寒。邪居里多则多热。邪气半在表半在里。则寒热亦半矣。审其寒热多少。见其邪气浅深矣。
小柴胡汤。专主往来寒热。而又立成诸加减法。亦为邪气在半表半里。未有定处。
往来不常。又寒热如疟。与夫发热恶寒。皆似而非也。然寒热加疟者。作止有时者也。及往来寒热。则作止无时。或往或来。日有至于三五发者。甚者十数发。其与疟状有以异也。至于发热恶寒者。为发热时寒并不见。恶寒时热不见也。不若此热已而寒。寒已而热者。虽然。应往来寒热。属半表半里。当和解之。又有病至十余日。
而结热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亦可与大柴胡汤下之。不可不知也。
卷上
潮热
伤寒潮热。何以明之。若潮水之潮。其来不失其时也。一日一发。指时而发者。谓之潮热。若日三五发者。即是发热。非潮热也。潮热属阳明。必于日晡时发者。乃为潮热。阳明者。属胃土。应时则王于四季。应日则王于未申。经曰。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盖邪气入胃。谓之入腑。腑之为言聚也。若府库之府焉。邪气入于胃。而不复传。邪气郁而为实热。随王而潮。是以日晡所发潮热者。属阳明也。惟其属阳明。故潮热为可下之证。经曰。潮热者实也。又曰。潮热者。此外欲解也。可攻其里焉。又曰。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即此观之。潮热属于胃者。昭然可见焉。虽然。
潮热为里实可下之证。如或脉浮而紧。与其潮热而利。或小便难。大便溏者。皆热未全入腑。犹带表邪。当和解其外。外解已而小便利。大便硬者。乃可攻之。或谓潮热有属太阳少阳者乎。少阳王于寅卯。太阳王于巳午。若热于此时发者。为邪未入胃。岂得谓之潮热。必待日晡所发者。乃谓之潮热。见其邪在胃也。遇疾值病。详而验之。始见得真也。
卷上
自汗
伤寒自汗。何以明之。自汗者。谓不因发散而自然汗出者是也。内经曰。阳气卫外而为固也。卫为阳。言卫护皮肤。肥实腠理。禁固津液。不得妄泄。汗者干之而出。邪气干于卫气。气不能卫固于外。则皮肤为之缓。腠理为之疏。由是而津液妄泄。
然润。 然出。谓之自汗也。如发热自汗。出而不愈。此卫气不和。风邪干于卫也。太阳中 。汗出恶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