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论
频频呼唤,扰其元气。但诊其脉若虚软和缓,虽倦卧不语,汗出肤冷,却非脱症;若脉急疾,躁扰不卧,肤冷汗出,便为气脱之症矣。更有邪盛正虚,不能一战而解,停一二日再战汗而愈者,不可不知。
第四章·邪留三焦
再论气病有不传血分,而邪留三焦,犹之伤寒中少阳病也。彼则和解表里之半;此则分消上下之势。随证变法:如近时杏、朴、苓等类;或如温胆汤之走泄。因其仍在气分,犹有战汗之门户,转疟之机括也。
第五章·里结阳明
再论三焦不从外解,必致里结。里结于何?在阳明胃与肠也。亦须用下法,不可以气血之分,谓其不可下也。惟伤寒热邪在里,劫烁津液,下之宜猛;此多湿热内抟,下之宜轻。伤寒大便溏,为邪已尽,不可再下;湿温病大便溏为邪未尽,必大便硬,乃为无湿,始不可再攻也。
再人之体,脘在腹上,其位居中,按之痛;或自痛;或痞胀;当用苦泄,以其入腹近也。必验之于舌:或黄或浊,可与小陷胸汤或泻心汤,随证治之。若白不燥;或黄白相兼;或灰白不渴;慎不可乱投苦泄。其中有外邪未解里先结者;或邪郁未伸;或素属中冷者;虽有脘中痞痛,宜从开泄,宣通气滞以达归于肺,如近世之杏、蔻、橘、桔等,轻苦微辛,具流动之品可耳。
前云舌黄或浊,当用陷胸、泻心,须要有地之黄,若光滑者,乃无形湿热,已有中虚之象,大忌前法。其脐以上为大腹,或满或胀或痛,此必邪已入里,表症必无,或存十之一二。亦须验之于舌:或黄甚;或如沉香色;或如灰黄色;或老黄色;或中有断纹。皆当下之,如小承气汤,用槟榔、青皮、枳实、元明粉、生首乌等皆可。若未现此等舌,不宜用此等药。恐其中有湿聚太阴为满;或寒湿错杂为痛;或气壅为胀,又当以别法治之矣。
第六章·卫、气、营、血看法
大凡看法: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宜清气;乍入营分,犹可透热,仍转气分而解,如犀角、元参、羚羊等物是也;至入于血,则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胶、赤芍等物是也。
若不循缓急之法,虑其动手便错耳。
第七章·论湿邪
且吾吴湿邪害人最多。如面色白者,须要顾其阳气,湿胜则阳微也。如法应清凉,用到十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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