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嗣纪要
转女为男法
《良方》论曰:阳施阴受,所以有娠,遇三阴所会,多生女子,但怀娠三月,名曰始胎,血脉不流,形象而变,是知男女未定,故令于满三月间,服药、方术转令生男也。其法以斧置妊妇床下,击刃向下,勿令人知。恐不信者,待鸡抱卵时,仿此置窠下,一窠尽出雄鸡矣。
又,初觉有妊时,取弓弩弦缚妇人腰下,满百日去之,紫宫玉女秘法也。又如三月已前,取雄鸡尾尖上毛三茎,潜安妇人卧席下,勿令人知之,验。又,取夫发及手指甲,潜安妇人卧席下,勿令人知之。又,妊娠才及三月,要男者,以雄黄半两衣中带之。要生女者,取雌黄半两带之。
密斋云:夫妇媾精,阴阳分形,阳精胜者为男,阴血胜者为女,固已别矣,岂能转移之耶?虽三月男女分形,阳精胜者为男,阴血胜者为女,盖一月二月之间,精血混合,男女之形未彰,至于三月,阴阳始判,震巽之索斯定,故曰男女分也。谓初受之气,于兹始定,非谓阴阳男女初无定体,必待三月而后分,故可以转移变之耳。古人留是法者,必有所试,阴阳变化之妙,愚不得而知焉。
护养胎元
《脉经》曰:妇人怀胎一月之时,足厥阴脉养;二月,足少阳脉养;三月,手心主脉养;四月,手少阳脉养;五月,足太阴脉养;六月,足阳明脉养;七月,手太阳脉养;八月,手阳明脉养;九月,足少阴脉养;十月,足太阳脉养。诸阴阳各养三十日,活儿。手太阳、少阴不养者,下主月水,上为乳汁,活儿养母。怀胎者,不可灸刺其经,必堕胎。
按《巢氏病源》论云:妇人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胎膏,足少阳脉养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脉养之;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足太阴脉养之;六月始受木精,以成其筋,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金精,以成其骨,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足少阴脉养之;十月,五脏六腑、关节人身皆备,此足太阳脉养之也。
《良方》论云: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经之养胎于肝也。若足厥阴,肝脉也,足少阳,胆脉也,所以养胎一月二月也。手主心,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属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月四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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