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法祖

。转属少阳而欲愈。如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不欲食。至热除欲食。其病愈者是也。
太阴提纲。是内伤寒。不是外感。厥阴提纲。是温病而非伤寒。要知六经各有主症。是仲景伤寒杂病合论旨也。
诸经伤寒无渴症。太阳不恶寒而渴。是温病矣。杂症矣。惟厥阴伤寒。肝木郁而不得出。热甚于内。欲窃母气以克火。故渴欲饮水。若不恶寒。当作温病治之。要知温乃风木之邪。是厥阴本病。消渴是温病之本。厥利是温病之变。内经所谓热病。皆伤寒之类。此正其类矣。
厥阴消渴。即以水饮之。所以顺其欲。然少与之。可以平亢火。多与之。反以益阴邪。当量其消与不消。恐水渍入胃耳。
渴欲饮水。与饥不欲食对看。始尽厥阴病情。
手足厥冷。脉微欲绝。是厥阴伤寒之外症。当归四逆。是厥阴伤寒之表药。夫阴寒如此。而不同姜附者。以相火寄于肝位。虽寒而脏不寒。故先厥者。后必发热。手足愈冷。肝胆愈热。故厥深热亦深。所以伤寒初起脉症如此者。不得遽认为虚寒。妄投姜附以遗患也。厥者必发热。热与厥相应。热深厥亦深。热微厥亦微。此四症。是厥阴伤寒之定局。
先热后厥。厥热往来。厥多热少。热多厥少。此四症。是厥阴伤寒之变局。皆因其人阳气多寡而然。如太阳伤寒。亦有已发热未发热之互辞也。
内经之寒热二厥。因于内伤。与本论因外邪者不同。内经热厥。只在足心。是肾水起涌泉之下也。本论热厥。因热在肝脏。而手足反寒。故曰厥深热亦深。内经之寒厥。有寒无热。本论之寒厥。先厥者。后必发热。热胜则生。寒胜则死。此内伤外感之别。
厥阴有晦朔合具之理。阴极阳生。故厥阴伤寒反以阳为主。厥少热多。是为生阳。故病当愈。厥多热少。是为死阴。
故病为进。如热气有余者。或便脓血。或发痈脓。亦与内经热厥不同。
阴气起于五指之里。阳气起于五指之表。气血和调。营卫以行。则阴阳相贯。如环之无端也。厥阴无阳。厥阴病则阴阳不顺接。故手足逆冷。若热少厥微而指头寒。知病可愈。手足反温者。虽下利必自愈。此阴阳自和而顺接也。盖脉微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是阴阳之气绝矣。
本论云。诸四逆厥者。不可下。又曰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二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