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注金匮要略

凡得沉脉。及沉迟、沉滑、沉紧者。皆是。
盖水性亲下。故诸脉沉者。盒饭责其有水也。肿重。详已见。补言此者。犹云脉沉。尤当以身体肿重。为有水之确据耳。
十条 水病。脉出者死。
此紧。承上文脉沉而言。脉出。是水抬气鼓。逼其气血于在上、在外之象。真阳不得展舒以驱水。故死。犹之饮门之脉。以实大而数者。为不治之义也。
十一条 夫水病患。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脉伏。其人消渴。
此申言六条趺阳脉当伏。今反数一症。而其诊法。注意在面目鲜泽句。盖面目为阳明胃腑之应。而鲜泽为水热交蒸之色。故知其在下、则小便不利。在上。则消渴而病水矣。其余症脉俱别见。
十二条 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有水。可下之。
腹大。是明有聚水之显征。小便不利。又明有聚水之确据。加之脉沉为水。脉沉而绝。为水势撑鼓。以致脉气不展舒之应。故可下其水。而腹大之外症自除。沉绝之伏诊、自起矣。此条诊法之细处。在脉之沉绝处。盖脉沉而绝。人多弃为不治之候。而不知其不可弃也。意者其主木防己汤。或加芒硝者是耶。
十三条 问曰。病下利后。渴饮水。小便不利。腹满阴肿者。何也。答曰。此法当病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自当愈。
此设为问答。而言阴阳乍虚者。能致正水也。盖下利后。则阴伤而借资于水。故渴饮水。又下利后。则阳虚而不能运水。故小便不利。腹满阴肿。水积于肠胃而渗于阴器。故曰法当病水。然水病终以阳气为重。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为阳气复而水邪自去之应。故当愈。
十四条 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
心为火脏。水入脏中即猝死。此言心水者。水在心之系。系终属心。故曰心水。四脏同义。后十九条。紧承五脏之水。而曰诸有水者。利小便、发汗、乃愈者。此也。心藏神。神为气之主。神郁于水。而气自滞。故身重而少气。不得卧者。灵道为水所阻。而不得下伏故也。水从火脏之化而热。故烦。肾不得心阳之下交。而其气自寒。故躁也。心肾同治少阴。而肾尤为水脏。心有水而肾更可知。故其人阴肿也。
十五条 肝水者。其腹大。不能自转侧。胁下腹痛。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
肝水者。水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