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属肾水是也。
黑眼 张云。黑眼、黑珠也。筋之精主于肝。肝色青。故其色浅于瞳子。简案、银海精微云。黑睛为风轮。属肝木是也。
血之精为络其窠 甲乙。络其窠、作其络。马云。心主血。血之精为络。所以络其窠也。简案、其窠、张志接下句云。窠气者。言目窠之气。非也。银海精微云。大小 为血轮。属心火是也。
白眼 甲乙。白、作睛。马云。肺主气。气之精为白眼。简案、银海精微云。白为气轮。属肺金是也。
为约束 张云。约束、眼胞也。能开能阖。为肌肉之精。主于脾也。志云。约束者。目之上下纲。肌肉之精为约束。脾之精也。
裹撷(止)出于项中 甲乙。撷、作契。张云。撷、爻结切。以衣衽收物谓之撷。脾属土。所以藏物。故裹撷筋骨血气四脏之精。而并为目系。以上出于脑项之闾。简案、撷、韵会。奚结切。音 。将取也。又与同。以衣贮物。而报其衽也。张注本于此。今考撷、缬通。缬、说文。结也。一切经音义云。缬、贤结反。以丝缚缯染之。解丝成文曰缬。乃退出之义也。银海精微云。上下胞睑为肉轮。属脾土是也。马云。后世五轮之说。似是而不典。当以此义为正。考银海精微等所载。五轮之说。乃与本节之旨不相诡。不可为之典也。但八廓之说。无所见于古经。
故邪中于项(止)见两物 甲乙。项、因、作头目。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十一字、作邪中之精。
则其精所中者不相比。不相比十六字、千金方亦作邪中其睛。则其睛所中者。不相比则睛散。张云。前邪字邪气也。后邪字与斜同。邪气中于风府、天柱之间。乘其虚则入脑连目。目系急则目眩睛斜。故左右之脉。互有缓急。视歧失正。则两睛之所中于物者。不相比类。而各异其见。是以视一为两也。此承帝问而先发邪气之中人者如此。以明下文之目见非常者。亦犹外邪之属耳。志云。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为邪所中。则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简案、经文恐有脱误。注亦似牵强。当以甲乙为正。许氏本事方云。荀牧仲项年常谓予曰。有人视一物为两。医者作肝气有余。故见一为二。教服补肝药。皆不验。此何疾也。
予曰。孙真人云云。睛散则歧。故见两物也。令服驱风入脑药。得愈。
所常营也 张本无也字。
阴阳合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