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幼新书
也,可补也,舌之淡红尽之矣。其详审诸。
出痘之童,嗜欲开而血气耗,虚火炎蒸,或烦或渴,或咽喉痛,或鼻时出血,肿盛不任温补,当是时参麦清补汤,频服于五六日前,犹或可救。若七八日不成脓,非参归鹿茸汤不可。
女人月事,时至必行,将行经,忽然暴至,险之险也。痘之成功,全藉气血,气虚可为,血虚难为。如痘不倒陷,根晕不散,犹可冀生。若倒陷根散者必死。治疗之法,在重养其阳以生阴,症属血热。又有得行经而反吉者,然在见点起胀时,非灌脓时宜也。
凡治孕妇,务要无失时,胎之堕也,非血热必气虚。药投其时,皆有安胎之妙。四五日唇燥舌苔,虽硝黄亦可下。经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谓胎亦无殒也)。有实症不下,胎可保乎?故传曰:变而通之存乎人。
痘症堕胎,务审在何时,在初出则补而升之,在起胀则补而清之。在行浆则峻补之。
又当以根晕散不散为生死证验。
痘之失治,必至于死。然死之日死之状何如?沈虚明曰:郁而不出者三日死,出而不齐者六日死,不起胀者九日死,不灌浆者十二日死。凡内攻之痘,皆死于十二日之前,不成痂者十五日死。又毒陷于脾者,泄泻而死,毒壅于胃者,干枯焦黑而死,郁毒未解,喘促而死,火毒未解,外剥而死。此势之所必有也。节斋曰:重症属虚寒者,九日后变症而死,或延至十数日变症而死。属实热者,毒蒸内伤五脏也,不过六日而已。余又不然,不断以日,唯断以死。若曰某日变某日死为神奇,吾不羡也。
世有神痘家,其术在能定婴儿禀赋,出痘不死,然后种之,百无一失。间有坏事者,偏属富贵之子,盖非不能灼见,未免贪利心切,即不可种而意图侥幸,遂至失手。此医之过。抑富贵者自取,果能听造化主持,出痘虽重,高明犹可着手,乃必勉强矫揉其正气,使之根本脱离而不可救,不亦可哀也夫。
卷四 痘疮
发热三日诀
痘不热不发,犹五谷不热不结,但热有轻重,毒轻则热轻,毒重则热重。有热五六日出者,有热一二日出者,太过则正不能胜邪,愆期则气血凝滞。惟三四日而身凉痘出者为正,此吉兆也。
凡发热,肌肤温平潮润,唇舌滋洁无苔,声音清亮,睡中微惊,便食如故,或少食贪睡,皆吉兆也,重则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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