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久疟连年、噎食不下:用生人胆一个,盛糯米令满,入麝香少许,突上阴干。一半青者治疟,一半黑者治噎,并为末。每服十五粒,疟用陈皮汤下,噎用通草汤下。
(俱出《普济方》)鬼疟进退不定者:用人胆、朱砂、雄黄、麝香等分,为末,醋糊丸绿豆大。每绵裹一丸,纳鼻中即瘥,男左女右。一丸可治二人。(《圣惠方》)
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人肉
(《拾遗》)【主治】瘵疾(藏器)。
【发明】时珍曰:张杲《医说》言:唐 开元中,明州人陈藏器着《本草拾遗》,载人肉疗羸瘵。自此闾阎有病此者,多相效割股。按:陈氏之先,已有割股割肝者矣;而归咎陈氏,所以罪其笔之于书,而不立言以破惑也,本草可轻言哉?呜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父母虽病笃,岂肯欲子孙残伤其支体,而自食其骨肉乎?此愚民之见也。按:何孟春 《余冬序录》云:江伯儿母病,割胁肉以进。不愈,祷于神,欲杀子以谢神。母愈,遂杀其三岁子。事闻太祖皇帝,怒其绝伦灭理,杖而配之。下礼部议曰:子之事亲,有病则拜托良医。至于呼天祷神,此恳切至情不容已者。若卧冰割股,事属后世。乃愚昧之徒,一时激发,务为诡异,以惊世骇俗,希求旌表,规避徭役。割股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自今遇此,不在旌表之例。呜呼!圣人立教,高出千古,韪哉如此。又陶九成《辍耕录》载: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此乃盗贼之无人性者,不足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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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芳
(《纲目》)【集解】时珍曰:按陶九成《辍耕录》云:天方国有人年七八十岁,愿舍身济众者,绝不饮食,惟澡身啖蜜,经月便溺皆蜜。既死,国人殓以石棺,仍满用蜜浸之,镌年月于棺,瘗之。俟百年后起封,则成蜜剂。遇人折伤肢体,服少许立愈。虽彼中亦不多得,亦谓之蜜人。陶氏所载如此,不知果有否?姑附卷末,以俟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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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民
(《纲目》)李时珍曰:人禀性于乾坤,而囿形于一气。横目二足,虽则皆同;而风土气习,自然不一。是故虱处头而黑,豕居辽而白。水食者腥,草食者膻。膏粱藜苋,肠胃天渊; 褐罗纨,肌肤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