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伤寒补亡论
而不甚咳者。热留肤腠之间故也。
又曰。疮疹尻凉者。顺候也。若疮黑陷。耳尻反热者。逆也。用牛李膏、百祥丸。多至三服。若不愈者。死病也。
又曰。凡疮疹一发便出尽者。必重。疮夹疹出者。半轻半重也。
出希者轻。里外肥红者轻。外黑里赤者。微重。外白里黑。大重。疮端里黑点如针孔者。势剧也。青干紫陷。昏睡。汗出不止。烦躁热渴。腹满啼喘。大小便不通者。困也。凡疮当令乳母忌口。不可令小儿饥。
及受风冷。必变紫黑。难治。
又曰。有大热者。宜利小便。有小热者。宜解毒。若黑紫干陷者。百祥丸下之。不黑者。切不可下。
又曰。疮疹更看时月逆顺。大抵属阳。故春夏病为顺。秋冬病为逆。
又曰。春脓泡。夏黑陷。秋斑子。冬疹子。亦不为顺。雍谓钱氏大抵拘于脏。谓脓泡为肺金。黑陷为肾水。斑子为心火。疹子为脾土。
皆克四时。故不为顺也。然则黑陷者。何时不为逆也。
又曰。重病犹十活四五。黑者无问何时。十难救一。其候或寒战噤牙。或身黄肿紫。宜急以百祥丸下之。复恶寒不已。身冷汗出。耳轮反热者。死病也。下后身热气温。欲饮水者。可治之。宜解毒。不宜妄下。若能食而痂头焦起。或未焦而喘实者。可下之。雍曰。平时医者有候疮痂头焦而下者。云欲下余热。不作 痈也。若症中果见有余热。及疮后脉不衰。信可下。若症无余热。脉已衰弱。则如何敢下。
疮后儿已虚。又下则重虚之。非惟将息不起。又因虚别成大病。脏腑脆弱。故病未已。新病复加。则难治。不可不慎也。但当解余热。
又曰。身热烦渴。腹满加喘。大小便涩而赤。闷乱大吐。此当利小便。不瘥者。宣风散下之。若六七日痂未焦。是内发热。热气蒸皮肤。故不得痂焦也。宣风散导之。磨生犀角解之。
又曰。若疮入腹为脓血。及连痂皮得出者。脾气实也。出则安。
若泻米谷及乳不化者。是脾虚自泻也。必难治。
卷二十
小儿疮疹下十八条
雍论曰。朱氏作活人书。亦多取蕲水庞安常之说。至论疮泡。则二家之说如冰炭。朱氏谓疮疹首尾皆不可下。庞氏谓未发欲发。疮斑未见。皆宜下之。疮已瘥而再下之。何其一说相戾如此。雍曰。考汉魏医方无所见。至东晋王 。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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