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脉三十二辨

为阴中养阳之候。故男子以藏精。
女子以系胞胎。而其不即于左尺见。而必于右尺见者。盖右尺胞络三焦。但属相火。譬如造物用者。作处不如聚处。右尺乃相火聚处。故命门火。专于右尺候之。其体即属相火。相火盛衰。于此决言其用。心胞为血之母。窍则通于喉。性情则不外乎肾。其为六淫所中。暑则伤胞。其为七情所害。悲则伤胞。其有不内外因而病者。房帷任意。伤胞络也。脉受足少阴之交。故肾脉终于胸中。胞络脉即起于胸中。出属心胞络。下膈历络三焦。故病为心中动。为烦心。为心痛。
心赤色为面赤其支者。循胸中出胁。上抵腋。下循内。入肘下臂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故病为胸胁支满。为腋肿。
为臂肘挛急。其支者。别掌中。循无名指出其端。诊法同肾。若命门败。水浸淫而贼火之气。金克木而伐火之源。真脏脉见为鱼翔。在皮肤间本不动末。强摇如鱼在水中。身首帖然。尾独悠扬之状。又为虾游。在皮肤间。始则冉冉不动。
少焉瞥然而去。久之倏尔复来。又为虾戏。一呼一吸。动之击指。其见于外者。面黑目白。心胞绝。掌内无文胞络之大略如此。
十三 三焦脉
手少阳三焦。有上中下之名。或欲以上焦附寸。中焦附关。下焦附尺。根据经言上者上之。下者下之之说。果执是说。
则如伯仁所言大小肠宜见于尺。
不宜见于寸。揆之经脉授受之次。有是理哉。大概心胞在膈上。命门在膈下三焦俱不相失而相应。上焦寄位两乳之间。名曰膻中。中焦在胃中脘。即脐之右旁。下焦在脐下膀胱上口。故自膻中以迄脐三寸。皆为气海。有脂膜在腔子内。包罗乎五脏六腑之外。合之胞络。共成六脏六腑。为十二经而或言腑止有五者。以三焦有名无状。不名正腑。腑属膀胱也。而或言脏亦止五者。以命门与肾。二而一不及心胞也。然或言五腑六脏。或言五脏六腑。则六脏六腑之名不能灭。又何疑于手少阳之为三焦。手厥阴之为胞络也哉。其体亦属相火。言其用。三焦为气之父。盖肾间气动。人之生命。
十二经之根本。三焦者。原气之别使也。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十二经。故曰。禀肾间动气以资始。藉胃中谷气以资生。为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合胞络为用。宣流气血。分别清浊。运导营卫上升下降。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