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必呕,恶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疮,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脓血。头痛目黄者,若下之,则目闭。贪水者,若下之,其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若发汗,则战栗,阴阳俱虚。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苔,烦躁,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
微则为咳,咳则吐涎,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胸中如虫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颈背相引,臂则不仁,极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而谷气多入,此为除中,口虽欲言,舌不得前。
脉数者,久数不止,止则邪结,正气不能复,正气却结于脏,故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脉数者不可下,下之必烦利不止。
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衄。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者,属当归四逆汤。
卷十七 正误存疑篇
存疑
凡言锉如麻豆大者,与 咀同意。夫 咀古之制也。古人无铁刀,以口咬细,令如麻豆,为药煎之,使药水清,饮于肠中,则易升易散。今人以刀锉如麻豆大,此 咀之易成也。
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每铢约今四分一厘七毫),六铢为一分(去声),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李杲曰:六铢为一分,即今二钱半也,二十四铢为一两。古云三两即今之一两,云二两即今之六钱半也)。
今方家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尔,多是丸散用之。
丸散云刀圭者,十分(平声)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五匕者,即今五铢钱边五字者,抄之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匕即匙也)。
药以升合分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十合为一升。
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纳散药物,按仰之正尔,微动令平尔(李时珍曰: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去心皮柞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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