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瘟疫论


发蒸
时疫愈后,有发骨蒸如劳瘵者,乃余热留于阴分也,不可以其羸瘦而遽用虚损门治法。必察其六府,有结邪,则仍攻其邪为主,次察其经络;有壅瘀,则仍通其壅瘀为主,次察其气道;有痰涎,则仍利其痰涎为主。数者俱无,然后以清热为主,或无邪而阴伤,方可纯用养阴之药,或分其余邪之轻重,亏损之多少,而兼用养阴清热药,进退加减以和之更妙。
卷之四
妇人
妇人时疫悉与男子同,惟当经期则治法略异,以其关乎血室也。凡遇感疫值经期者,治法必兼少阳,以少阳与厥阴为表里,厥阴为血室,血室一动,邪必乘虚而犯之,须分适来因受病而止、适来受病而自行、适断而受病三种,则虚实自见。
凡经水适来而受疫气遽止者,必有瘀血,要再察其胁、腰、少腹,有牵引作痛拒按者,必以清热、消瘀为主,小柴胡加赤芍、延胡、桃仁、归尾、丹皮。
凡经水适来而受疫气,疫病虽发而经水照常自行者,不必治其经血,但治其疫邪而病自愈。盖病本未犯血室,故经血自行如常也。仲景所谓:勿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者。正指此,非谓总不用药也。
凡经水适断而受邪者,经行已尽则血海空虚,邪必乘虚而陷入血海,若见腰、胁及少腹满痛者,大柴胡汤加桃仁、赤芍,逐其血室之邪始愈。
凡妇人受疫,但见昼日明了,至夜谵语,即当询其经期,以防热入血室之渐。
卷之四
妊娠
妊娠感时疫,须治之于早,则热不深入而伤胎。当汗、当清之证,当速治不待言,当下之证尤不可迟。若因妊娠忌下伤胎之说,因循略迟,则胎受热蒸而反易坠。一见里证,速下其热,其胎反安然无事。盖有病则病受之,内经所谓:有故无殒者,于此见之,此历验不诬者。妊娠受疫,当下失下,至于舌黑腰痛,少腹下坠至急,则其胎多死腹中,自欲坠矣。此时下亦坠,不下亦坠,然下之胎坠,母犹可救十中二、三,不下则母无生理,胎亦不能独存。同一坠胎,而此善于彼,当明言于病家,而后施治下药,虽三承气皆可用,惟芒硝当慎,以其专主伤胎,非大实、大热、大燥,不可试也。
卷之四
小儿
小儿受时疫悉与大人同,而时见惊搐类于惊风,误治多死,用大人治疫清解诸法,减小剂料以治之则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