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难审理。乃又以诬妇人。而曰产后惊风。妇人者。以产育为任者也。既产矣。
儿女在抱矣。方幸庆慰。天下皆称贺喜。喜不自胜矣。何惊邪。妇人虽愚懦。不似儿家无知识也。
病虽惑乱。不似儿家不能言也。痉必作辍。当其辍时。有虚己详细以审问之。心诚求之。无有不得其情者。审得被骇。则惊不为诬。不骇则痉明而斯案定矣。夫何难哉。惜乎人固逞己傲物。不屑如此耳。虽然。苟或此而不详细。则又不可。
夫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
风必自汗。表固虚矣。下则又虚其里。所以痉也。仍复发汗。以更虚其表。是谓重亡津液。拘急者。津液重亡。而强益甚也。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血热则生疮身疼痛者。血涩不利。乖而不和也。汗者血之液。发而迫使之出。则血愈乖而愈不和伤之矣。故亦致痉也。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痉。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形象中风。与伤寒论第九篇病如桂枝证。异文同旨而互发。故曰。常微汗出。
以上三条。皆通前申致叮咛戒谨之意。
案成。藏诸金HT 以待。越明年。生今男。三岁亦病惊风。时值外出。家人促归。困顿已二日。启HT 照案。急以寸匕灌之。不待终剂。应手立苏而回生。
案斯对矣。效斯验矣。嗣后慎斯法。由斯道而行。行皆若是。周旋四十余年于斯矣。坦坦如也。今老矣。男有孙矣。顾念天之所以与我。不敢弃天。条辨伤寒论时。欲附此语痉湿 篇中。以彼此详略不同。未之及也。兹以不敢忘宿念。痛斯民斯道困于厄而不敢忍。故订案具书。以申请当道君子。详允施行。庶几将来。幸辅拨 以弭其祸乱。正经而反其风土。底绩平成。风土平成而削。 削而痉复。痉复而道明。道明而厄解。则于医门。虽未可以得仁言。而于求仁之方。实则不外是矣。志仁后彦。其勖之哉。
痉书或问
问儿医之家。惊风之论。其说何如。曰。凿设耳。凿谓何。
曰。此论乃凿虚而起。从头至尾。句句皆是生出来的说话。理之所无。不可稽也。请申之。
其言曰。治惊要识惊风痰热四个字。大意如此。故其又自饰曰。小儿血气虚弱。虚则生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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