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卿子伤寒论

。厥冷。脉滑数。知胃有宿食。与大承气汤。以下除之。
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
七八日。邪入腑之时。病患无表里证。但发热虽脉浮数。亦可与大承气汤下之。浮为热客于气。数为热客于血。下之邪热去。而浮数之脉俱当解。若下后数脉去。而脉但浮。
则是荣血间热。并于卫气间也。当为邪气独留心中。则饥。邪热不杀谷。潮热发渴之证。
此下之后。浮脉去而数不解。则是卫气间热。合于荣血间也。热气合并迫血下行。胃虚胁热。消谷善饥。血至下焦。若大便利者。下血乃愈。若六七日不大便。则血不得行。
蓄积于下。为瘀血。与抵当汤。以下去之。
张兼善云。攻下之法。须外无表证。里有下证。然后可攻。上言无表里证。况脉更浮数。何故言可下之。曰。此非风寒之所病。是由内伤而致然也。若外不恶寒。里无谵语。
但七八日发热。消烁津液。乃阳盛阴虚之时。苟不攻之。其热不已而变生焉。故不待沉实而攻之。
许叔微云。凡伤寒当下之证。皆从太阳阳明在经之邪而入于腑。故下之。今不言阳明病。而止云病患无表里证。此非自表之里而病也。但为可下。故编入阳明篇中。
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胁热而便脓血也。
下后脉数不解而不大便者。是热不得泄。蓄血于下。为瘀血也。若下后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者。为热得下泄。迫血下行。必便脓血。
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金匮要略曰。黄家所起。从湿得之。汗出热去。则不能发黄。发汗已。身目为黄者。
风气去。湿气在也。脾恶湿。湿气内着。脾色外夺者。身目为黄。若瘀血在里发黄者。则可下。此以寒湿在里。故不可下。当从寒湿法治之。
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当热甚之时。身黄如橘子色。是热毒发泄于外。内经曰。膀胱者。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小便不利。小腹满者。热气甚于外。而津液不得下行也。与茵陈汤。利小便。退黄逐热。
王海藏云。熏黄。湿病也。一身尽痛。橘子黄。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