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缓急者,治有轻重也,谓缓病之治宜轻,急病之治宜重,更当适其病至之所,为复其故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
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
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此之谓也。
奇,音箕,下同。方有大小者,大要:君一臣二,合而为三,乃阳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合而为六,乃阴偶之制也。奇数之大,则君二臣三,亦奇之制也。偶数之大,则君二臣六,亦偶之制也。品数少而分两多,故曰君。品数多而分两少,故曰臣。方之奇偶,因病之远近以为用,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谓近病为阳,宜用奇方以治之;远病为阴,宜用偶方以治之。发汗为阳,攻下为阴。汗则从阴出阳,地气升而为云为雨,故汗者以偶不以奇;下则从阳入阴,天气降而能泻能输,故下者以奇不以偶。治之缓急,因病之上下以为用,病在上而补上治上,则制方以缓;病在下而补下治下,则制方以急。制以急,则气味宜浓,气味浓,则能下行也。制以缓,则气味宜薄,气味薄,则能上行也。上文云:治有轻重,适其病至之所,故曰适其至所,即此缓急浓薄之谓也。
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气
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
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
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重,平声。下同。药味入口,先归中道,然后行于上下,故服药先后,制方大小,皆以病之上下远近为法也。病所远者,在上在下之病,而远于中道也。而中道气味之者,气味先归中道也。食而过之者,以食之先后,使药之过于上下也。如病在上而远于中,则先食后药,使过于上;病在下而远于中,则先药后食,使过于下,此服药先后之法,无越其制度可也。服药先后,以病之上下远近为法,则制方用药,正气自平。
是故平气之道,其病在上而近,而用奇偶之方,则制小其服也。其病在下而远,而用奇偶之方,则制大其服也。大则分两多而品数少,气味专而能远也。小则分两少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