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集注
时。而微于始生。衰于交化。是以甚则病也。参见者。谓春初之沉弦并见。夏初之弦数并见也。复见者。已去而复见也。未去而去者。未及三十度而去也。去而不去者。已至三十日。应去而不去也。反者。谓四时反见贼害之脉也。故曰。气之相守司也。如权衡之不得相失也。言四时之气。守于本位。司于气交。犹权衡之不相离也。四时阴阳之气。清静则生化治。生化者。生于前而化于后也。动者。气之乱也。)帝曰。幽明何如。岐伯曰。两阴交尽。故曰幽。两阳合明。故曰明。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
(幽明者。阴阳也。两阴交尽。阴之极也。故曰幽。两阳合明。阳之极也。故曰明。阴极则阳生。阳极则阴生。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故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此复申明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四时之往来。
总属阴阳寒暑之二气耳。)帝曰。分至如何。岐伯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所谓天地之正纪也。(气至、谓冬夏之二至。气分谓春秋之二分。此承上文以申明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言二至之时。总属寒暑阴阳之二气。气分之时。则有温凉之不同也。)帝曰。夫子言春秋气始于前。冬夏气始于后。余已知之矣。
然六气往复。主岁不常也。其补泻奈何。岐伯曰。上下所主。随其攸利。正其味。则其要也。左右同法。大要曰。少阳之主。先甘后咸。阳明之主。先辛后酸。太阳之主。先咸后苦。厥阴之主。先酸后辛。少阴之主。先甘后咸。太阴之主。
先苦后甘。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得气。(春秋之气始于前者。言春在岁半以上之前。秋在岁半以下之前。夏冬之气。
在二气之后。谓四时之主气也。六气往复。主岁不常者。谓加临之客气。六期环转。无有常位也。此章论四时之主气。
前后交通。得气之清静者也。若受客胜以动之。又不能循序而苛疾起矣。是以上下所主。及左右之间气。当随其攸利。
正其味以调之。乃其要也。大要宜先泻而后补之。盖以佐主气之所利。资主气之所生。是谓得四时之气。生化而交通也。
按前章论客气之补泻。先补而后泻者。在客之本气而论也。此复以先泻而后补者。为四时之主气而言也。岁运七篇。圣人反复详论。
资料来自网友投稿和网络整理,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邮件sendtous@qq.com,我们第一时间移除
每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