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述义
当作五分。始合古义。此方。伤寒论一以铢两称。却是后人所改。
此说确。又按外台黄胆。引伤寒论。作泽泻五分。益足以征矣。)
按本证无发汗之理。方后多饮暖水汗出愈一句。盖系于以伤寒论有此文。而此亦附见者。尤氏说似牵会。
朱氏集验方。附子五苓散。治翻胃吐食。
大附子一只。取空。入五苓散在内。炮熟。上为细末。用姜汤下。何元寿方。
附方外台。茯苓饮。
按此亦支饮证。而与苓桂术甘汤。小半夏汤等证。其机相近者也。
咳家其脉弦。
按据次条。此亦膈间支饮也。又沈氏析此以下九条。题云咳嗽。曰。此与肺胀痈痿之咳嗽不同。而肺胀痈痿。
乃陡起之证。此因饮蓄相搏而咳。所以另立一门也。此说似是。然本篇以咳嗽有因水饮者。而连类及之。非为咳嗽立门也。
夫有支饮家。咳烦胸中痛者。
〔朱〕夫曰有支饮家。则支饮之由来旧矣。乃因循失治。病气变迁。有加无已。始也咳逆。今且壅闭而烦矣。始也倚息不得卧。今则胸中宗气。为饮邪搏结。有似兼悬饮之痛矣。夫病久邪盛。似可卒死。乃仍迁延至百日。或一岁者。
只以支饮之邪。本实邪也。邪实宜攻。不嫌过峻。主以十枣汤。所谓有病则病当之也。
按赵程意与徐同。沈鉴意与魏同。朱氏所解。或可备一说。仍表出之。又尤氏曰。其甚者。荣卫遏绝。神气乃亡。
为卒死矣。否则延久不愈。至一百日或一岁。则犹有可治。为其邪瘥缓。而正得持也。亦通。久咳数岁。其脉弱者可治。
〔魏〕又有久咳数岁。饮之留伏也久矣。证之成患也深矣。诊之脉弱者。久病正虚。是其常也。久病而邪亦衰。是其幸也。可以于补正气。寓逐水饮之法治之。徐徐可收功也。故曰可治。若夫诊其脉。而实而大而数。则正虚而邪方盛。
欲补其正。有妨于邪。欲攻其邪。有害于正。可决其死也。然此亦为治之不如法者言耳。苟能遵奉仲景。以扶阳益气为本。以温中散寒。清热散邪为斟酌。以导水于二便。宣水于发汗为权宜。何遽致于必死乎。
咳逆倚息不得卧。
按此即首条支饮证也。盖其人上焦素有停饮。今时气所触。相搏犯肺。以为此证。故与小青龙汤。双解表里。然非敢备诸般表候也。
青龙汤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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