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难经阐注

。(满懑同败也)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足太阴脾也。脾主肌肉。所以诊脾脉。与肌肉相等。脾属土。甲乙属木。木克土。故死也。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
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足厥阴肝也。肝应乎筋。所以诊肝脉与筋平。肝属木。庚辛属金。木受克。故死也。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
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手太阴肺也。肺主皮毛。所以诊肺脉与皮毛相得。肺属金。丙丁属火。金受克。故死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黑如黧。此血先死。
壬日笃。癸日死。
手少阴心也。心在上而主血。所以诊心脉与血脉相得。心属火。壬癸属水。火受克。故死也。五行之中。必阳日笃而阴日死。乃见人之生机系乎阳。而命门真阳之义。不可不明也。手厥阴即心主胞络。与手少阴气绝同。故不另载。
三阴气俱绝。则目眩转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死则目暝也。(此三阴因厥阴同于心脏故不言六阴而六阴在内矣)
前言五脏之气绝。则以五行日干相克之期应之。此言三阴绝。死不待日矣。目眩者。目眩乱而见不真也。
转者。瞳反也。目瞑则无所见矣。志死则不知喜怒之类也。
六阳气俱绝。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气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前言三阴绝。死不待日。此言六阳绝。死不待时。乃见阳重于阴。气先死者。即命门真阳之气先死也。
二十五难曰。有十二经。五脏六腑十一耳。其一经者。何等经也。然。一经者。手少阴与心主别脉也。(心主即手心主胞络别脉者不同于心经脉也)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故言经有十二也。(胞络配一脏成十二经也)
此章言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后人因无形二字。不参经义。持论纷纭,不特议越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