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评文
十八会。尽有周纪。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二句承上启下在有意无意之间不能起死即暗指前诸逆也)夫子能反之乎。岐伯曰。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也。黄帝曰。余闻之。则为不仁。然愿闻其道。弗行于人。岐伯曰。是明道也。其必然也。如刀剑之可以杀人。如饮酒之使人醉也。虽勿诊犹可知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黄帝曰。上下有数乎。岐伯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者也。(句义与上下不续非字疑当作是字)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 门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上。黄帝曰。善乎方。明哉道。请着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
帝先疑小针之无大功也。而岐伯极称之下。乃接叙痈疽之重者。诸病之逆者。皆非小针所能治。以诘小针之果。无大功也。末乃推论针害以结之通篇一气。贯注前后。尤笔致纡徐婉转关生深情 。
卷九
五禁第六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岐伯曰。无泻其不可夺者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岐伯曰。补泻无过其度。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岐伯曰。病与脉相逆。命曰五逆。
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针之论。是谓九宜。黄帝曰。何谓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日自乘。无刺头。无发 于耳内。丙丁日自乘。无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泻水。庚辛日自乘。
无刺关节于股膝。壬癸日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黄帝曰。何谓五夺。岐伯曰。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
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之后。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黄帝曰。何谓五逆。岐伯曰。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脉洪大。是二逆也。着痹不移。 肉破。身热。脉偏绝。
是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 。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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