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经言

“肉不着骨”,是。经文固有“骨”字。
则筋绝。
《脉经》“绝”作“缩”,义长。
聚于阴气,而脉络于舌本也。
《难经》、《脉经》“气”并作“器”。王注《素·诊要经终论》引亦同。《难经》无“脉”字,义长。
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
《脉经》“急”上并有“缩”字,《难经》同,义长。《难经》无“唇青”二字。案:唇为足太阴之候,非足厥阴之候,虽青色属厥阴,而此篇通例,皆纪经不纪色,其为衍文无疑。
起于腕上分间,并太阴之经。
《脉经》“腕上”作“腋下”。“间”字下有“别走阳明,其支者”七字。案:列缺穴在腕间寸半,不在腋下,疑《脉经》误。意者其正络出腋下,其支络之直入掌中,散入于鱼际者,乃为列缺欤!然鱼际与列缺位不相当,阙疑可也。(案:以他络例之,别走太阴,当从《脉经》次于此。)
取之去腕半寸,别走阳明也。
《脉经》“半寸”作“一寸半”,无“别走阳明也”五字。案考古针灸家说,列缺穴在腕间寸半,于此知经文误倒也,当从《脉经》改正。《脉经》“别走阳明”在“腕上分间”下,故于此无之。
虚则为头强。
《脉经》“头强”作“烦心”。案:手心主脉并无至头者,不得有头强一症。且头强是项筋所生,当属足太阳,列此非也。若“烦心”,则于经“络心系”三字允协,当从《脉经》改正去内踝五寸。
《脉经》“踝”下有“上”字。案:据马注,则经文本有“上”字,今本传写脱之耳!实则挺长。
《脉经》“长”下有“热”字,义长。
卷四
读《经脉篇》书后
此篇书例:以经所从始曰“起”,以连本经之脏腑者曰“属”,以本经萦相表里之脏腑者曰“络”,由此适彼曰“循”,自下而上曰“上”,自上而下曰“下”,过乎他经曰“行”,过乎肢节之旁曰“过”,穿乎其中曰“贯”,并乎两旁曰“挟”,彼此相互曰“交”,巡绕四边曰“环”,直达其所曰“抵”,自外至里曰“入”,本隐忽见曰“出”,直行曰“直”,平行曰“横”,半横曰“斜”,两支相并曰“合”,一支而歧曰“别”,疾行往聚曰“趣”,去此复回曰“还”。
《内经》中句斟字酌,无过此篇,仿佛《禹贡》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