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变蒸毕,自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或违日数不除,切不可妄治及灸刺,但少与紫丸微下之,热歇便止。若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他病,可作别治。
卷之十八 《千金》变蒸论
紫丸
治小儿变蒸,发热不解;并挟伤寒温壮,汗后热不歇;及腹中有痰癖,哺乳不进,乳则吐 ;食痫,先寒后热者。
代赭石 赤石脂(各一两) 巴豆(三十粒,去壳压油) 杏仁(五十粒,去皮尖)上以上二味为末,别研巴豆、杏仁为膏,相和更捣一二千杵,当自相得;若硬,入少蜜同杵之,密器中收三十日。儿服如麻子大一粒,与少乳汁令下,食顷后,与少乳勿令多,至日中当小下热除;若未全除,明日更与一粒。百日儿服如小豆一粒,以此准定增减。夏月多热,喜令发疹,二三十日辄一服佳。紫丸无所不治,虽下不虚人。
卷之十八
夜啼四证
小儿夜啼有四证:一曰寒,二曰热,三曰重舌口疮,四曰客忤。寒则腹痛而啼,面青白,口有冷气,腹亦冷,曲腰而啼,此寒证也。热则心躁而啼,面赤,小便赤,口中热,腹暖,啼时或有汗,仰身而啼,此热证也。若重舌口疮,则要乳不得,口到乳上即啼,身额皆微热,急取灯照口,若无疮,舌必肿也。客忤者,见生人气忤犯而啼也。
卷之十八 夜啼四证
蒜丸
治冷证腹痛夜啼。
大蒜(一颗,慢火煨香熟,取出细切,稍研,日中或火上焙半干,研) 乳香(半钱,别研)上研匀,丸如芥子大。每服七粒,以乳汁送下。
卷之十八 夜啼四证
灯花散
治热证心躁夜啼。
灯花(三两颗)
上研细。用灯芯煎汤调涂口中,以乳汁送下,日三服。
卷之十八 夜啼四证
蒲黄散
治小儿重舌。
真蒲黄(微炒,纸铺地上出火气)上研细。每抄些小掺舌下,时时掺之自愈,更以温水蘸熟帛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