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翼方

良,为物所伤,上告天公,下告地皇。地皇夫人,教我禁疮,仙人持水,玉女持浆,一唾止毒,二唾止疮,三唾以后,平复如常。天雷马鸣,疮亦不惊,天雷地动,疮亦不恐。皮相连肉相当,不疼不痛不肿不脓,急急如律令。用法以刀子一枚。先吸一口水,捻盐着口中和水 病上,若小儿惊恐,当 地上二三过,快唾病上,以口附近病上诵禁,每一遍三唾,每七遍,一遍盐水漱口,三七遍成一禁也。若不瘥,多加遍数,取瘥为限。若百遍不瘥者,此病大重,不可救也,慎勿与治。
禁时气病法:头痛以刀隐痛处,唾禁如前缘,但有患疼痛处,皆用刀背隐而禁之。若金疮从高堕下,六畜野狼虎毒蛇所伤,手足卒挛 。凡百一切痛苦不如意处,并用此法禁咒之,悉得除愈,不可具载。男女并得受持。
论曰:此之杂法,由禁师不能具美大法,所以须受轻法,易者约者,若受大法,此亦不须。
卷第二十九·禁经上
禁法大例第四
论曰:用禁大例,诵禁文必不得出声,令自耳闻声,若闻之咒即禁法不得,行之无益,慎之慎之。受禁之时,不得令人畜等一切见之,见之即不成,受法时,刀及水盆,皆不得曾经酒肉五辛用者。
《神仙经》曰:对治禁,万病击同类。
逢水难,土王击之;逢土难,木王击之;逢刀难,阳精击之;逢鬼精,桃汤击之;逢虎难,五常气击之。万病击同类对治,皆持刀持桃持火持鉴持水持绳持药持符持戟持弓持箭持驽持食持坐持粉持意持神持想持气持书持石持土持盐持幡持脂持肉持血持面持金持玉持印,故其法皆禁击之,所须用禁之法,有请有告有祭,有害(善神即饮食祭之、住之,恶鬼即克之、却之)有杀有畏,有爱有喜有恶有死,有走有住有灭,是故对治用时各各条例。
《仙经》曰:用禁有六法,一牙齿禁,意存气至牙齿,二营目禁,开一目闭一目,三意想禁,存意以去想诸疾以除,四捻目禁,谓手上有一十五日,五气道禁,谓吹呼呵嘘嘻 ,六存神禁,存诸神在,以食醮祭之,感天灵气至,又鸣天鼓叩齿是也。
凡为人请疗疾,出门三步咒曰:天杀黄黄,地杀正方,千鬼万神,谁复敢藏?飞步一及,百鬼灭亡。急急如律令。
若至主人家,先当解秽,即作五龙水法,手持水碗咒曰:东方青龙含水来,南方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