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证治全书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犬咬伤
才咬时,便以米泔水浸洗伤处,用番木鳖切片,瓦上炙炭存性,研末撒上一、二日即愈。如溃烂日久者半月愈。
癫狗伤人必发癫如狂之状。世以为其人必生小狗于腹中,此误传也。因其发癫,有如狗状,而死。急须用药调治救命。木鳖子三个,切片,斑蝥七个,陈土炒去头足,米一撮炒,大黄五钱,刘寄奴五钱,茯苓五钱,麝香五分,各研细末和匀,黄酒调服三钱,一剂毒即全解,至神之方也,不必二服,皆能奏功。过七日外,必须多服数次,无不可救。服药切忌色欲两月,并忌发物,诸豆及豆油、豆腐、豆粉、秋油,凡诸豆造成者皆忌食。余无所忌。
疯犬伤最毒,用糯米一撮,斑蝥二十一个去头足翅,先以七个入米内慢火略炒去毛,又入七少许,空心调服一钱,须臾又进一服,以二便利下恶物为度,未利再进。觉腹痛急,冷水调靛青服之以解斑蝥之毒,或预以黄连、甘草煎汤待冷服之亦可。敷药同上。不可食热物,一年不食豆类,并戒犬肉终身,犯则复发不救。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猪咬伤
猪咬成疮,用松脂炼作饼贴之。或以龟版烧存性研末,香油调搽。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猫咬伤
创处用薄荷煎汁洗之,雄鼠矢 研,菜油调敷。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鼠咬伤
鼠咬成疮,用猫毛 存性,入麝香少许,香油调敷。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蛇咬伤
凡被蛇伤,即以针刺伤处出血,以绳扎伤处两头,庶不致毒瓦斯内攻,流布经络。用五灵脂、雄黄等分研末,酒服二钱,外亦以敷之,中留一孔令泄毒瓦斯。或取三七捣烂罨之,毒亦消散,毒尽肿消。仍用白芷末敷之而愈。
一、蛇伤久溃不愈,毒瓦斯延蔓者,先以净水洗净,用白芷末、胆矾、麝香少许研匀掺之,良久恶水涌出,其痛即止。日以敷之,一月愈。
一、蛇切牙折肉中疼甚,勿令人知,用荇菜(即葳草)复其上,以物包之,所折牙自出。
一、蛇入七孔耳、鼻等处,割母猪尾血,滴入即出。内用雄黄、朱砂共末,煎人参汤调灌之,或食蒜、饮酒,内毒即解。
一、蛇缠人足,令人尿之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