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须知

食解毒之草故也。勿同猪肉食。
麋肉 味甘性温。多食令人弱房,发香港脚。妊妇食之,令子目病。不可合猪肉、雉肉、 鱼、鸡肉、菰蒲食,发痼疾。同虾及生菜、梅、李食,损男子精气。麋脂不可近阴,令痿。亦不可同桃李食。淮南子云:孕妇见麋,生子四目。
虎肉 味酸,作土气,性热。正月食虎伤神。热食虎肉,伤人齿。多有药箭伤者,食者慎之。虎鼻悬门中,次年取熬作屑,与妇食之,便生贵子。勿令人及妇知,知则不灵。虎豹皮上睡,令人神惊。其毛入疮有大毒。虎骨勿用中毒药箭者,能伤人也。虎夜视,一目放光,一目看物。声吼如雷,风从而生,百兽震恐。立秋始啸,仲冬始交,虎不再交。孕七月而生,虎生三子,一为豹。其搏物三跃不中,则 之。
食狗则醉,闻羊角烟则走,恶其臭也。虎害人兽,而 鼠能制之。智无大小也。
豹肉 味酸,性微温。正月勿食,伤神损寿。豹肉令人志性粗豪,食之便觉,少顷消化乃定,久食亦然。豹脂合生发药,朝涂暮生。广西南界有 腊虫,食死人尸,不可驱逐,以豹皮覆之,则畏而不来。
野猪肉 味甘性平。多食微动风疾,不可同回鱼、 鱼食。青蹄者不可食,服巴豆药者忌之。岭南一种懒妇,似山猪而小,善害田禾。唯以机轴纺织之器,置田所,则不复近也。
豪猪肉 味甘,性大寒,有毒。不可多食,发风令人虚羸,助湿冷病。
驼肉及峰脂 味甘性温。能知泉源水脉风候,凡伏流人所不知,驼以足踏处,即得之。流沙夏多热风,行旅遇之即死。风将至,驼必聚鸣,埋口鼻于沙中,人以为验也。其卧而腹不着地,屈足露明者,名明驼,最能行远。驼粪亦直上如野狼烟。
驼黄味苦性平,微毒。似牛黄而不香,戎人以乱牛黄,而功不及之。
熊肉 味甘性平。十月食之伤神。患寒热积聚痼疾者食之,令终身不除也。熊脂味甘,性微寒。寒月则有,夏月则无之。然灯烟损人眼,令失光明。熊掌难 ,得酒醋水三件同煮熟,即大如皮 ,且易软也。熊胆春近首,夏在腹,秋在左足,冬在右足。熊行山中,必有 伏之所,谓之熊馆。性恶秽物及伤残,捕者置此物于穴,则合穴自死。或为棘刺所伤,出穴爪之至骨,即毙也。
山羊肉 味甘性热。疫病后忌食。妊娠食之,令子多病,肝尤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