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方论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鱼不得合鸬 肉食之。
鲤鱼 ,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青鱼 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并麦中食之。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鳖目凹陷者,及厌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
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 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 病。治之方:桔皮(一两) 大黄(二两) 朴硝(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食 多不消,结为 病。治之方:马鞭草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桔皮浓煎汁,服之即解。
○食 鱼中毒方芦根煮汁,服之即解。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食蟹中毒治之方:紫苏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
又方: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
卷下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坏人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桔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