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经小学
。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润之。
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温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者下之。摩之浴之。薄者劫之。
开之发之。适事为故。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反治之谓。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
通因通用。伏其所主。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
可使必已。其病之气。惟标与本。先受为本。次者为标。或为兼证。知逆与从。正行无问。
知标本者。万举万全。不知标本。是谓妄行。六气为本。三阴三阳。经病为标。病气为本。
受病经络。脏腑为标。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治之要极。无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
逆从倒行。标本不得。神亡命失。
卷之五 治法第五
五治一首(集见此事难知)
夫抑火升水。养阴退阳。流湿润燥。推陈致新。渍形为汗。润肠为下。温经散寒。补中益气。调经破血。痛随利减。风从汗出。发表攻里。敛表渗泄。双解独攻。应变从权。治由有五。其细味之。和取从折。属其备兮。如假小热。以凉和之。和之不已。次用取之。为热势大。寒药以取。取之不已。更用从之。因热既甚。从以温药。从之不已。以法折之。为恐冲逆。味随所为。寒因热用。或更发之。折之不已。求属衰之。求属之法。同气同声。法制之体。五治所因。经言不分。邪僻内作。工不能禁。此之谓也。
卷之五 治法第五
七方一首(集见儒门事亲本内经至真大论篇)
七方之法为绳墨。大小缓急奇偶复。小方剂少饮须徐。大方剂兼宜顿服。恋膈味薄自缓迟。
攻下气浓乃峻促。奇谓单奇只一法。偶方相合如配匹。复重并制三四方。病谓寒温反佐术。
剂和六合实类聚。各据方隅更审悉。大抵处方要在合宜而用。不可务取品味。数多过制。越此反不为效矣。本草云。三百六十五种内。相须者止二十种。其单行者七十一。相使者九十。畏者七十八。相恶者六十。相反者十八。相杀者二十六。是以丹溪先生曰。余以某药治某病。某药监某药。某药为引经。其意则得之矣。
卷之五 治法第五
十剂一首(集见儒门事亲)
十剂补泻宣与通。滑涩燥湿重轻伦。泻为泄实治闭满。补即能调虚损人。宣非泻剂乃越吐。
资料来自网友投稿和网络整理,如果侵犯您的权利,请邮件sendtous@qq.com,我们第一时间移除
每日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