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女科辑要
加伏龙肝散。
王孟英按:有无故堕胎而恶露全无者,此血虚不能荣养,如果之未熟而落。血既素亏,不可拘常例而再妄行其瘀也。
问:何以知胎死?曰:面赤舌青,母活子死;面青舌赤,子活母死;面舌俱青,子母俱死。死胎坠胀瘀痛,亦与常产不同。
王孟英按:吴鞠通云:死胎不下,不可拘执成方而悉用通法。催生亦然。当求其不下之故,参以临时所现之脉证若何,补偏救弊,而胎自下也。余谓诸病皆尔,不特下死胎也。又《寓意草》有用泻白散加芩、桔以下死胎之案。可见人无一定之病,病非一法可治,药无一定之用,随机应变,贵乎用得其当也。
王孟英按:许裕卿诊邵涵贞室,娠十七月不产,不敢执意凭脉,问诸情况,果孕非病,但云孕五月以后不动,心窃讶之。为主丹参一味,今日服七钱。两旬胎下,已死而枯。其胎之死,料在五月不动时。经年在腹不腐而枯,如果实在树,败者必腐,但亦有不腐者,则枯胎之理可推也。余谓此由结胎之后,生气不旺,未能长养,萎于胞中,又名僵胎。亦有不足月而自下者,并有不能破胞而自落者,余见过数人矣。若胎已长成,则岂能死于腹中而不为大患,至年余而始下哉?惜许君言之未详也。丹参长于行血,专用能下死胎,凡胎前皆宜慎用。世人谓其功兼四物,以之安胎,因而反速其堕,而人不知之,余见亦多矣。
卷上
第三十节 妊娠药忌
王孟英按:凡大毒、大热及破血、开窍、重坠、利水之药,皆为妊娠所忌。《便产须知》歌曰: ( 青,即青娘子)斑(蝥)水蛭与虻虫,乌头附子及天雄,野葛水银暨巴豆,牛膝薏苡并蜈蚣,(三)棱莪(术)赭石芫花麝(香),大戟蛇蜕黄雌雄,砒石硝黄(硝兼火硝、芒硝、牙硝。黄是大黄)牡丹桂,槐花(子同此。
药凉血止血,何以孕妇禁服?盖能破子宫之精血也)牵牛皂角同,半夏(制过者,不忌)南星(胆制,陈久者不忌)兼通草,瞿麦干姜桃(仁)木通,钢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与 虫。《本草纲目》续曰:乌喙侧子羊踯躅,藜芦茜(根)(浓)朴及薇衔, 根 茹葵花子,赤箭莽草刺 皮,鬼箭红花苏方木,麦 常山蒺藜蝉,锡粉 砂红娘子(即葛上亭长,)硫黄石蚕并蜘蛛,蝼蛄衣鱼兼蜥蜴,桑蠹飞生暨樗鸡,牛黄犬兔驴马肉, 虾蟆鳖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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