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斋直指方论

湿交争,雨生羽虫,暴风疾雨。
民病 大热短气,赤白痢泻。
五之气,阳明燥金用事,金生水旺,制咸益苦。
自八月秋分节起,至十月立冬终止。
天时 湿热而行,客行主令。
民病 气虚客热,血热妄行,肺气壅盛。
六之气,太阳寒水用事,水盛火衰,泻咸助苦。
自十月小雪节起,至十二月小寒终止。
天时 凝寒,雨雪,地气正,湿令行。
民病 病乃凄惨,孕妇多灾,脾受湿,肺旺肝衰。
己亥年,厥阴风木司天,岁气风化之候。
厥阴风木者,足厥阴肝经也。肝属东方,甲乙木春旺七十二日也。
少阳相火在泉。
初之气,厥阴风木用事,脾胃受邪,泻酸补甘。
自年前十二月大寒节起,至二月惊蛰终止。
天时 寒始肃,客行主令,杀气方至。
民病 寒居右胁,气滞,脾胃虚壅。
二之气,少阴君火用事,火旺金衰,泻心补肺。
自二月春分节起,至四月立夏终止。
天时 寒不去,霜雪,水杀气施,水草焦,寒雨至。
民病 热中,气血不升降。
三之气,少阳相火用事,肺经受邪,泻苦益辛。
自四月小满节起,至六月小暑终止。
天时 风热大作,雨生羽虫。
民病 泪出,耳鸣掉眩。
四之气,太阴湿土用事,木土相刑,泻酸益甘。
自六月大暑节起,至八月白露终止。
天时 热气返用,山泽浮云,豪雨溽温。
民病 心受邪,黄胆,面为浮肿。
五之气,阳明燥金用事,以金刑木,泻肺益肝。
自八月秋分节起,至十月立冬终止。
天时 燥湿更朦,沉阴乃布,风雨乃行。
民病 寒气及体,肺受风,脾受湿,发为疟。
六之气太阳寒水用事,主助客胜,泻酸补甘。
自十月小雪节起,至十二月小寒终止。
天时 畏火司令,阳乃火化,蛰虫出现,流水不冰,地气大发,草乃生。
民病 瘟疫,心肾相制。
谨按:运气之说,《内经》言之详矣。夫人在气交之中,与天地相为流通,苟不先立其年以明其气,临病施治之际,乌乎以用补泻之药哉?此运气证治不可不知也。又尝按而验之,多有不应,何则?阴阳之消长,寒暑之更易,或失其常,在智者通其活变,岂可胶柱鼓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