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
志性。
【注】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注】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注】《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葱、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按】此义未详。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
【注】蜜与葱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生葱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李 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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