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图翼

心力。如头顶穴若灸多,令人失精神;臂脚穴灸多,令人血脉枯竭,四肢细瘦无力。既复失精神,又加于细瘦,即脱人真气也。
一,凡微数之脉,及新得汗后,并忌灸。
一,凡人年三十以上,若灸头不灸三里,令人气上眼暗,以三里穴能下气也。凡一切病,皆灸三里三壮,每日常灸,气下乃止。
一,凡灸法,须先发于上,后发于下;先发于阳,后发于阴。凡针刺大法,多宜在午时之后,不欲在午时之前。
卷四 经络(二)
针灸诸则
九针图一 针:其头大,其末锐,取法于巾针,去末寸半渐锐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用之。
圆针:筒其身,卵其锋,取法于絮针,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间气满身用之。
针:其身大,其末圆,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气出。
锋针:筒其身,锋其末,取法于絮针,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用之。九针十二原篇曰:刃三隅,以发痼疾。
九针图二 铍针: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者用之。
圆利针:尖如 ,且圆且锐,微大其末,反小其身,取法于 ,针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
毫针:尖如蚊虻喙,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
九针图三 长针:长其身,锋其末,取法于綦针,长七寸, 主取深邪远痹。
大针:其锋微圆,取法于锋针,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
卷五 经络(三)
诸部经络发明
头面部 喉口唇舌部 颈肩部 胸腹部 背部 胁肋部 四肢部 皮毛肌肉部 筋骨血脉部脏腑部 前后阴部〔头面部〕巅:足太阳交巅。足厥阴与督脉会于巅。(俱经络二。)手少阳别于巅。(经络三。)足少阳之筋,交巅上。(经络四。)督脉上额交巅入络脑。(经络二十七。)
脑髓:足太阳直者入络脑。(经络二。)足阳明循眼系入络脑。(经络十三。)诸髓者皆属于脑。
(经络二十一。)脑为髓之海。(经络三十二。)脑者阴也,髓者骨之充也。(疾病八十。)髓者以脑为主。
(疾病三十六)。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疾病八十一。)
额颅:足阳明循发际至额颅。足太阳上额。足厥阴上出额。(俱经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