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发挥
服药。一旦有病。必请专门之良。老诚忠浓者之。不可过下亡其阴也。小儿易虚易实。虚则补之。实则泻之。药必对证中病。勿过剂也。
病有可攻者急攻之。不可喜补恶攻。以夭儿命。虽有可攻者。犹不可犯其胃气也。小儿用药。贵用和平。偏热偏寒之剂。不可多服。如轻粉之去痰。 砂之消积。硫黄之回阳。有毒之药。皆宜远之。故发散者宜惺惺散。消导者宜保和丸。虚实补泻。按钱氏五脏补泻之方加减用之。误服热药者。宜大豆卷散主之。误服寒药者。宜益胃散主之。汗下太过者。宜黄 建中汤主之。
小儿久病。只以补脾胃为主。补其正气。则病自愈。宜养脾丸。加所病之药一二味在内服之。
或问脾胃补泻之味。予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者。寒热温凉平也。五味者以辛补酸泻。气以温补凉泻。心属火。味以咸补苦泻。气以热补寒泻。肺属金。味以酸补辛泻。气以凉补温泻。肾属水。味以苦补咸泻。气以寒补热泻。是四脏者。各属一季。味则逆之。气则从之。以补以泻也。至于脾胃属土。寄于四季。无定位。无从逆也。故于五味相济。四季均平。以中和为主。补泻亦无偏胜也。况脾喜温而恶寒。胃喜清而恶热。偏寒偏热之气。固不可以专用。而积温成热。积凉成寒。虽温平凉平之药。亦不可以群聚久服也。经云。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斯为善矣。
一人自知医。生一男。谓小儿脾不足。作补丸服之。至于有疾。不肯请医。亦自治之。
予曰害。病必请医。如耕当问农。织当问女之意也。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自非专门之术。而病之虚实。药之良毒。吾恐必误也。
一儿八岁。形气甚弱。其父责令读书。予见之。谓其父曰。令郎形气弱当怀保之。不可一于
。用一粒金丹服之。病乃剧。请予。予曰。前与养脾丸肥儿丸服尽乎。曰。未服也。又问曰。今服者何方也。曰一粒金丹。予辞曰。不可治矣。一粒金丹内有草乌巴豆大毒之药。岂可常服者乎。此儿脾胃素弱怯。食少而瘦。故以肥儿丸调理。应服而不服。一粒金丹大伤犯胃气。此不应服而服。伤之重伤。谓之虚。死在旦夕。后果死。
一庸医狂悖。借父祖专门之名。自称得异人之传。妄立方法。变乱绳墨。尝语人曰。吾人之脏腑。有病而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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