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补例
为寒也。又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旧注以邪气传遍六经为经尽。后有斥之。以为行其经尽。非传经也。邪气之行于本经者尽也。似矣。然七日之义无着。殊不知此谓诸经不受病耳。如太阳病头痛。次日行阳明。而阳明不受。又次日行少阳。而少阳不受。又次日行太阴少阴厥阴。而三阴不受。始终止于头痛。邪浅易散。故自愈作再经者。邪重不得散菀热欲转病。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以泄菀气也。
是太阳病中传变之一端未可以为伤寒传经之总例。此等紧要关节。向来俱未觑破。总缘于病所从来之路。与其所转化之机未能悉心近取远譬。确见实际故但能各执经文之一语。以相攻击。而不能切合病家之情形。以征适用也。不适用三字。本于嘉善俞氏。知言哉。知言哉。
卷上
晚发是伤寒正病
晚发。缓发也。与即病相对待。又与触发相对待。专邪自发。不感外气。本是伤寒中之正病。成注谓后来之疾也。语意不明。他家更以伤寒杂证释之。殊不知此乃下焦伏寒。日久化湿。留连淫溢。以渐上行。故病之来势甚缓。
停蓄于中。至六七日。结为水气。与即病恶寒发热之表证不同。又不似触发者之暴急也。自脉阴阳俱紧。口中气出。
唇口干燥。蜷卧足冷。以下。皆晚发见证。不知者分作两截。专以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属之。晚发。是泥于此为晚发之句。不知此乃从六七日后。追思而通括之。只作一读连下成句。晚发二字。是现成语气犹言此因晚发。以致水停故也。六七日句。与上文七日以来句。八日以上句平列。皆晚发转证。(一寒盛而阳气争之。一寒湿两盛。
阳气不能自持。一寒去而湿存也。)只因此为晚发句倒装于此。遂致眩惑。若提在勿妄治也前。便自晓然。大抵此病。寒邪久伏。菀为夹湿。湿性濡滞。故其势甚缓其脉甚迟。其证寒多热少。神昏肢 。迁延日久。有误作虚证。
而用补者。予曾延医。见读医随笔。寒湿下受。直伤少阴。变证多端。搜治匪易。篇中又有汗病篇。亦晚发之病也。
当参观之。兹不赘录。夫前言脉阴阳俱紧者。寒盛也。此言脉迟者。寒势稍衰而湿盛也。
按晚发。只训缓发寒中夹湿。以病势之缓立名。非以发时之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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