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心典

毒药。即锡粉、雷丸等杀虫之药。毒药者。折之以其所恶也。甘草粉蜜汤者。诱之以其所喜也。白粉即铅白粉。能杀三虫。而杂于甘草、白蜜之中。诱使虫食。甘味既尽。毒性旋发。
而虫患乃除。此医药之变诈也。
甘草粉蜜汤方甘草(二两) 白粉(一两) 白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蛔厥者。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蛔厥。蛔动而厥。心痛吐涎。手足冷也。蛔动而上逆。则当吐蛔。蛔 安而复动。则病亦静而复时烦也。然蛔之所以时安而时上者何也。虫性喜温。脏寒则虫不安而上膈。虫喜得食。脏虚则蛔复上而求食。故以人参、姜、附之属。益虚温胃为主。而以乌梅、椒、连之属。苦酸辛气味。以折其上入之势也。
乌梅丸方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当归 川椒(各四两)
附子(炮) 桂枝 人参 黄柏(各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曰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增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卷下
妇人妊娠病脉证治第二十
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平脉。脉无病也。即内经身有病而无邪脉之意。阴脉小弱者。初时胎气未盛。而阴方受蚀。故阴脉比阳脉小弱。至三四月经血久蓄。阴脉始强。内经所谓手少阴脉动者妊子。千金所谓三月尺脉数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内多热也。一作呕亦通。今妊妇二三月。往往恶阻不能食是已。无寒热者。无邪气也。夫脉无故而身有病。而又非寒热邪气。则无可施治。惟宜桂枝汤和调阴阳而已。徐氏云。桂枝汤外证得之。为解肌和营卫。内证得之。为化气调阴阳也。六十日当有此证者。谓妊娠两月。正当恶阻之时。设不知而妄治。则病气反增。正气反损。而呕泻有加矣。绝之谓禁绝其医药也。楼全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