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世青编
,和渣服丸。治下焦之病者,极大而光且圆,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极小,面糊者,取其迟化,直至下焦;或酒取其散;或醋取其收。如半夏、南星及利湿者,以姜汁稀糊丸,取其易化也,汤泡蒸饼,尤易化,滴水亦然。炼蜜丸者,取其迟化而气循经络也。蜡丸者,取其能达下焦,而治肠 等疾。
凡修合丸剂,用蜜只用蜜,用饴只用饴,勿相杂用。且如丸药,用蜡取其固护药气,欲其经久不失味力,且过膈关而作效也。今若投蜜相和,虽易为丸,然下咽亦即散化,如何得至肠中?若或有毒药,不宜在上化,岂徒无益,而反为害,全非用蜡之本意。
凡炼蜜宜先掠去沫,令熬色微黄,试水不散,再熬一二沸作丸,则收潮而不粘成块也。
冬月炼蜜,炼时要加二杯水为妙,《衍义》云:每蜜一斤,只炼得十二两,是其度数也。和药末要乘极滚时和之,臼内捣千百杵,自然软熟,容易作条,好丸也。
凡为末,先须细切,晒燥退冷捣之,有宜合捣者,其滋润之药,如天麦冬、生熟地黄、当归辈,先切晒之独捣。或以慢火隔纸焙燥,退冷捣之,则为细末。若入众药,少停回润,则和之不匀也。凡湿药,燥皆大耗蚀,当先增分两,待燥称之乃准。其汤酒中不须如此。
凡合丸药用蜜,绢令细筛,散药尤宜精细,若捣丸,必于石臼中杵千百过,色理和同为佳。
凡欲浸酒,皆须细切,上绢袋盛,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不须待酒尽也。渣则曝燥微捣,更渍饮之,亦可为散服。
凡合膏子,须令膏少之料先淹浸,先煎其汁,乃下有膏之料,煮时当杖以三上三下,以泄其火气,勿令沸腾,不妨旋取药汁,渣须再煮,务令力尽而已。然后渐渐慢火收浓如饴,加炼蜜,收贮瓷瓶,出火气七日二七日,听用。
凡煎摩贴之膏,或醋、或酒、或油,须令淹浸,然后煎熬,用杖三上三下,以泄其热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咂咂沸,下之要沸静,良久乃上之,如有葱白及姜在内,以渐焦为度。如有附子、木鳖者,亦令焦黄,勿令枯黑。滤膏必以新布。
若是可服之膏,渣亦可酒煮饮之,可摩之膏,渣亦可敷,亦欲兼尽其药力也。
凡汤膏中,用诸石药皆细研之,以新绢裹之纳中。《衍义》云:石药入散,如朱砂、钟乳之类,用水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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