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注金匮要略

筑。短气。恶水不欲饮。
此合下文二条。俱是详言支饮。盖支饮屯积心下。故其水气。得以上射心肺。而成水在心肺之症也。心下者。
心之下。胃脘及脘外之总名。饮积于脘中。故坚硬如筑。吸气不能下引。故短也。但下条为水在胃脘之外。系悬饮之所传变。饮久化热而烫于外。故欲饮水。此条为水在胃脘之中。系痰饮之所抬高。水饮内顶。故恶水不欲饮也。
三条 水在肺。吐涎沫。欲饮水。
饮支于肺下。而水气上逼之。则肺气不得展于下而上逆。故涎沫因之上泛而见于吐也。余见上条注。
四条 水在脾。少气。身重。
此详言溢饮之症也。凡痰饮悬饮。其传变俱能病此。盖痰饮则内从胃络而外传于脾。悬饮则旁从胁络。而下传于脾。故皆能使水气在脾也。脾土之阳衰而至水气射之。则不能运布而溢于四肢者。势也。故曰此言溢饮之症。脾滞而精悍不升。故少气。脾湿而水土沉坠。故身重也。少气是呼气少。短气是吸气短。
五条 水在肝。胁下支满。嚏而痛。
此详言悬饮之症也。胁下为肝络之所止经。饮悬于此。则从其络而下射于肝。故水在肝也。水饮实于胁下。
如有物支鼓之状。故曰支满。即所谓支饮之义也。嚏出于肺。肝以水邪犯所不胜。肺恶湿而欲出之。故嚏。但嚏者。下实其气而始得奋为上迸。则支满者益满。而且振痛矣。与咳唾引痛同义。
六条 水在肾。心下悸。
此四饮之外。另是一症。即后文十一条所谓伏饮之未发者。长沙于脏中列此。其为防微杜渐之意深矣。夫肾为水脏。犹之天地之海。与水原相感召。肾阳盛而小便利。则真阴固密。而外水流行。亦何伏饮之有哉。倘阳德虚微。则水灾祸伏。苟不见微知着而早图之。则平成无日矣。盖四饮为病。是从上而下积。有盈科后进之渐。其症缓而较平。伏饮为病。是从下而上突。有怒潮直决之机。其症急而尤烈故也。悸是水悸。与虚悸之跳摆嘈杂不同。水悸者。神境中戚戚然如有不测之患。又时时惕焉自警者是也。盖心肾同主手足之少阴。
而其气尝相通于窈冥。肾中伏水。而心君恍惚。譬之黄河未决。而洛城中之神机暗烛。未免形诸筋惕肉间也。此自其初症而言。若就已成论。四饮亦低从上泛。而极于支饮。伏饮亦起从下传。而极于四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