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订诊家直诀
有福,
细长下垂,多机心也。
(七)面色:
以天中为主,赤色黑色为最忌,
若见如粟如豆,即凶。
他部有色应之,其祸更速,
孕妇赤色,主产厄,
平人男妇,并主兵厄火厄。
(八)面目色:宜相生,忌相克,
病人面色生目色,其愈速。
目色生面色,其愈迟。
目色克面色,其死迟。
面色克目色,其死速。
凡病日加剧,而面色愈见光焰,目光愈似有神,胜于平日者凶。
(九)面色散漫,主病而已,若入窍为入门户井灶,主凶。
千金方言之甚详,入窍者,即入眉目鼻孔口吻也,凡面色两部,色并起,渐见相连者凶。
(十)凡久患湿痰困重人,脾湿肝郁,山根下,多见一横道滞暗,
若内含微赤者,伏热也,色虽深重,不死。
旁连目胞下及两颧,即凶。
(一一)凡绕鼻准两迎香紫黯,而鼻准两颧与唇,俱光浮似肿者,下体有杨梅疮也,不治。
(一二)凡面色:
起于内部而外行者,内部渐开,主病散,故满面色虽恶,而印堂山根鼻准明润深厚者,虽困无危。
起于外部而内行者,主病深为凶,自下上行过颧,自上下行过目,皆凶。
(一三)又内经谓:
男子左为逆,右为从。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
(一四)凡察目旧以四白为忌,其实不然,
久病胞肉消瘦,能无露白乎,当以黑睛为主,瞳人紧敛,边际分明,神光内涵者,寿相也,虽困无危。
瞳人暴大及缩小,边际散漫,神光昏浊,皆忌。
小儿初生,瞳人宽大者夭。
白晴黄者,湿热也。
青睛黄者,湿热甚也,亦主血虚,
黑睛黄者,肾虚也。
黄甚者,皆为疸累历痈疽。
有赤脉贯瞳子,不治。
平人白睛,常多赤脉者,主有大风波。
天中及两眉两颧,有赤色应之,即发。
(一五)凡察舌,须分舌苔舌质,舌苔虽恶,舌质如常,胃气浊恶而己,苔从舌里生出,刮之不能全凈者,气血尚能交纽,为有根也。
一、凡舌苔,以匀薄有根为吉,
二、白而厚者,湿中有热也,
三、忽厚忽薄者,在轻病,为肺气有权,在困病,为肾气将熄,
四、边厚中薄,或中道无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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