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宗络索

相宗络索 清 王夫之 相宗络索 八识
前五识 “眼”,九缘生。“耳”,八缘生,不择明暗,故不缘明缘。“鼻”“舌”“身”三,俱七缘;香、味、触俱合境方取,不缘空缘。
第六意识 即意即识,五缘生。不倚五根,别无浮尘根为其根,不缘根缘;诸境不现前,意亦生起,虽缘于法,而法非实境,不缘境缘。
第七末那识 意之识也,故《成唯识论》亦名此为意识,六识缘此而生。此识虽未思善思恶,而执八识一段灵光之体相为自内我,全遮圆成无垢之全体;由此坚持之力,一切染品皆从此起。故梵云末那,唐云染。(“染”下应有“汙”字。)从三缘生。虽当不作意之时,此中耿耿不忘知此我为我,故不缘作意缘,无所分别而识体不灭,故不缘分别缘。
第八阿赖耶识 本等昭昭灵灵可以识知一切者,本是真如之智。因七识执之为自内我,遂于广大无边中现此识量,而受七识之染,生起六识,流注前五。此识从四缘生。若不作意,则此识虽在而若忘;作意乃觉此识之光可以照境,不如七识之执滞不忘,不因作意。 九缘
“明”日月镫之光。眼不缘此,则色不别白,识亦不生。余七识不缘此缘。
“空”眼耳与境相去中间空处。若逼近无空,及中间障隔,则眼不能取色。耳虽不受中间障碍,而空能远闻,以生其识。余六识不缘此缘。
“根”眼耳鼻舌身,皆依根发识。其结成形体者为浮尘根。服能见色,耳能闻声,鼻能辨香,舌能知味,身能觉触者,为胜用根。余三识不缘此缘。“境”色声香味触皆现在实境,前五所缘。法乃过去五尘卸落影子,六识缘此境生,十八界为境。七八二识(下)。不缘此缘。
“作意缘”即八识心所中作意品。有识则自然相应有此作意。前五待作意,识乃发生。若不作意,根虽映境而不与己相关,见如不见,乃至触如不触。第六以此机为意所自生。八识本其相应心所而作意。则识体现。七识不缘此缘。
“分别依”即第六识。前五与同时意识和合,乃生可忻可拒之见。六识即其现行,非所缘。七八本无分别,不缘此缘。
“染净依”即第七识。染固为染,此净亦法执之净,缘末那而成。前五有净有染,皆缘此生。第六具诸染净,皆此决志引为自己现行。第七即其本体,不名为缘。第八缘此而不受染,名